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施行方案-施行方案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施行“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施行方案-施行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施行“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施行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历,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立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展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比照方式来指导施行。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撤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局部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款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标准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标准店招高度、宽度、出挑间隔
、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展晋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立的光亮工程工程进展清理,标准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工程。对城市重要节点应根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展标准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表达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立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展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展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展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亭、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展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立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方案、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发动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发动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方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撤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撤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撤除不标准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施行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施行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施行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施行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催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施行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局部整治资金落实,监视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展撤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展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展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催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