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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现场点评(3篇)

时间:2023-05-29 10:35:04 浏览量:

篇一:组织生活会现场点评

  

  2022年度组织生活方案范文

  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下面是有2022组织生活会方案,欢迎参阅。

  为隆重纪念党的某某华诞,深刻认识党的奋斗历程、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增强服务校院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校办党支部拟定于6月上中旬组织召开一次“学习党史人物,努力创先争优”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活动内容:

  结合党史知识的第二次学习,围绕“我所敬仰的一位党史人物”的活动主题,支部党员撰写发言文稿,并作交流发言。

  二、活动形式: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以茶话会形式举行,会场悬挂党旗、会标,营造庄重、活泼的氛围。

  三、活动要求:

  1、发言文稿围绕活动主题,题目自拟。行文可结合党史人物的工作方法、思想品德、为人处事等,选取一个视角,以小见大,夹叙夹议,畅谈党史人物对自己的启发、激励和影响,文字篇幅在500-800字左右。

  2、会议按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言、交流发言(每人3-5分钟)、支部老党员现场点评三个环节展开。

  3、会后,全体党员结合校院组织的“学党史、讲党性、跟党走”纪念建党某某周年主题征文活动,将发言文稿进一步修改润色,踊跃投稿。(征文启事附后)

  四、工作分工:

  1、组织委员朱锋同志主持会议,并组织大家拍摄集体照和活动照。

  2、学习委员陆怡清同志负责记录,并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各党小组组长协助督促小组成员撰写发言文稿,并于10月前向网站投稿,确保本年度主题征文活动的参与率。

  一、会议要求:

  1、学习文件:(6月12日)学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

  2、征求意见(6月13日~6月25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不少于2人次)。

  3、向群众公示(6月14日):在校园网上向群众公示专题组织生活会计划(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

  4、自我小结(6月25日前):结合专题学习、个人学习、征求意见,回顾总结半年的工作情况(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

  二、会议安排:

  时间:20某某年6月25日

  地点:本校远程教室、教工之家

  要求:1、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三、工作总结:支部汇总党小组交流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体部署,突出加强党员思想作风建设这个主题,党员干部要深入查找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精心组织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努力把会议开成征求意见会、分析问题会、沟通思想会、明确方向会,做到对发展现状有准确判断,对突出问题有清醒认识,对问题成因有深入剖析,对推动发展有清晰思路。组织生活会主题:围绕“倾听群众声音、强化教师素质、优化办学环境”这一主题,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二、抓好学习,认真掌握思想武器

  11月23日专题重点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徐泽洲同志的讲话精神,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三、做好准备,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切实找准问题,经整理后由主要负责人将意见如实反馈给每位党员,增强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

  (二)撰写发言提纲。每个党员要根据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检查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开展交心谈心。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三谈”,谈心得体会,谈问题差距,谈努力方向。书记同每个党员进行交心谈心,互相帮助,增进了解,加强团结。

  四、开好会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搞好整改,切实制定措施落实行动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逐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形成整改方案。按照拟定的方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活动,以此为契机,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

  六、坚持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通报制

  组织生活会前2天向学校党支部提交会议方案,待答复后再召开;会后向教育党委报送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经过梳理的群众意见、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等情况。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篇二:组织生活会现场点评

  

  组织生活活会领导点评

  组织生活活会是党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党员交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作为组织生活活会的领导者,我们应该如何点评组织生活活会呢?

  我们要关注组织生活活会的主题和内容。组织生活活会的主题应该紧密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实际,内容应该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在点评时,我们要看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有具体的行动计划和落实措施。

  我们要关注组织生活活会的形式和效果。组织生活活会的形式应该多样化,既要有集体讨论,也要有个人发言,还要有小组讨论和交流等形式。在点评时,我们要看是否有充分的讨论和交流,是否有积极的思想碰撞和互动,是否有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要关注组织生活活会的组织和管理。组织生活活会的组织和管理应该规范、严密、高效,要有明确的议程和时间安排,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记录。在点评时,我们要看是否有充分的准备和组织,是否有严格的时间控制和议程安排,是否有详细的记录和反馈。

  作为组织生活活会的领导者,我们要认真负责地点评每一次活会,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组织生活活会的质量和效果,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篇三:组织生活会现场点评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阳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通

  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委、有关驻宛两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人民团体、各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干部点评工作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种有效方式,对于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形成领导推动、上级带动、基层行动的争创局面,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中央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对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郑州市金水区专题召开全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现场观摩会,对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再安排再部署,并将对各地各单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下发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通知》(宛创办?2010?16号),就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责任分工、点评内容、点评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春节前夕,我市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到联系点,对联系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了集中点评,至目前,全市已有90%的领导干部开展了点评工作。从近期抽查情况看,少数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实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至今未到联系点开展点评工作;有的点评意见不具体、不实在,未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未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存在大而化之、笼而统之的现象,致使点评工作走过场;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点评意见停留在纸面上,未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存在听而任之的现

  象,致使点评工作流于形式,无法取得满意的效果。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原则。领导干部点评坚持“公正

  客观、评议提升、有序推进”的原则,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对基层党委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党支部(总支)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点评可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点评中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2011年春节前未完成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要在2月17日(正月十五)前完成领导干部点评工作,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达到点评工作全覆盖。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领导带头是落实点评工作的关键。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负责同志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常深入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和基层单位开展点评,并督促下级党组织认真抓好领导点评工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整体有序推进。

  (三)切实加强分类指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进展和实效,确保点评更具客观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在点评时,要区别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工作基础的基层党组织实

  际,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点评。要突出“四个注重”,即注重推动中心工作,坚持干什么点评什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以发挥作用、完成任务、兑现承诺、整改问题等情况为内容;注重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点评要求;注重激发内在动力,及时认真总结推介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

  (四)务求领导点评实效。要通过领导点评,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创先争优落实到具体工作实际和本职工作岗位中,使领导干部点评成为落实领导责任的“助推器”,推动创先争优的“加油站”,解决问题的“直通车”,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

  业热情,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群众。要坚决防止基层不重视、支部不落实、党员不行动的现象,对领导干部点评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市委创先办将于近期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

  中共南阳市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9日

  第二篇: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通知

  涞水县教育局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

  知

  各直属园校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按照省、市、县委有关要求,现就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点评方式

  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2、现场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3、个别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4、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一些单位进行点评。

  二、点评内容

  1、对基层党组织及书记点评的主要内容:(1)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情况;(2)推动中心工作和落实重点任务的成效;(3)开

  展全面对标、认责承诺、夺旗争星、亮旗示范等活动情况;(4)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5)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兑现承诺、服务群众”活动情况;(6)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

  2、对党员点评的主要内容:(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2)践行承诺、岗位争优的情况;(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4)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三、总体要求

  1、确保全面覆盖。2011年1月24前,各级党组织书记都要进行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要被点评。点评坚持日常点评和定期点评相结合,今后,对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2、领导带头点评。局党委书记对所辖基层党组织及书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点评,每名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或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3、搞好基层点评。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每名党员进行点评。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都要自觉接受所在党支部的点评,确保点评工作有序进行。

  四、保障措施

  1、确保点评质量。点评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对点评对象创先争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点评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指明努力方向。

  2、注重搞好结合。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进行点评,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确保点评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中,要注意通过点评发现典型、营造氛围、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使点评的过程成为鼓舞士气、推动创先争优的过程。

  3、强化督促检查。我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采取集中调度、明察暗访、编发简报、定期通报等形式,对开展领导点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11年1月24日前(点评结束后),要形成文

  字信息报局党委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工委,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3〕4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中央组织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附件1)内容作了部分调整,2014年1月集中填报时,要按照首次填报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为确保报告率和填报质量,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以下要求:

  1、所有在职市管干部、区管干部,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市管干部、区管干部,均应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

  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规定》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填报的,要说明理由并明确补报时间。

  2、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表,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市管干部的由各单位收齐后(不要密封),交区委组织部统一呈送区委主要领导审签。区管干部的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签,密封后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二、认真做好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工作。按照《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0〕15号)要求,组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如实、及时填报《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附件2,一式三份,如本单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此表不用填写),该报告不需要密封。市管

  干部的报告表由区委组织部统一收齐后送市委组织部;区管干部的报告表由本单位收齐后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填报同志,要向干部详细介绍有关文件和填表说明,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为下一步汇总综合、抽查核实工作打好基础。从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和抽查核实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

  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区管干部的报告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把关,凡不按时、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全区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市管干部贯彻实施两项法规情况登记表》(附件3)、《区管干部贯彻实施两项法规情况登记表》(附件4),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连同市管干部、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于2014年1月24日前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附:

  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

  情况报告表》

  3、《市管干部贯彻实施两项法规情况登记表》

  4、《区管干部贯彻实施两项法规情况登记表》

  中共周村区委组织部2014年1月20日

  第四篇: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高标准完成我市征兵任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征兵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兵役登记制度

  每年4月上旬,分别以市政府和各区(市)政府名义发布《兵役登记通告》,确保登记时间、形式等公告到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应根据兵役机关需要,及时提供适龄**年详实数据,由各区(市)兵役机关组织辖区内适龄**年进行兵役登记,并发放《兵役登记证》。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高中学校(含普高、中职、中专、技校)做好在校适龄学生尤其是毕业生的网上兵役登记,基层人武部负责其他社会**年的兵役登记。

  二、科学分配征兵任务

  依据户籍人口和大学生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征兵任务,并适当向辖区内有高校的区(市)增加征兵任务。自2015年起,参照在校男生数量和应征报名情况,在各区(市)征兵任务总数中,直接向在**各高校分配大学生征兵指导性任务。

  三、完善大学生征兵激励机制

  自2015年起,入伍的大学生(包括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公办、民办高等学校的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下同),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30%的优待金;除按照10000元/年为基准标准给予高等学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经费补助外,每从**市征召入伍1名大学生,再给予其不低于300元的经费补助,由所在区(市)财政负担,列入区(市)征兵办预算。2015年及以后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且接收安置地为**的,由各区(市)按照城镇退役士兵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落实征兵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发〔2011〕16号),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原则上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时,非专业岗位可按20%的比例招聘**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每年4月,市及各区(市)征兵办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上入伍大学生人员名单,市及各区(市)民政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上自主就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加大考评检查力度

  自2015年起,将征兵工作纳入对各区(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双拥考核内容,按照“兵役登记率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征兵任务是否完成,有无责任退兵”三项内容确定考评分值,具体所占分值以考核计划为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教育等部门在办理出国出境、招生、招录手续时,应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证》。每年,各级征兵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兵役登记制度落实、《兵役登记证》使用、征兵执法、优抚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兵役机关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和教育等部门提供拒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和拒绝、逃避征集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名单。

  第五篇:中组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中组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2013年12月29日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通知》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据了解,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

  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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