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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9篇

时间:2022-04-04 00:37:02 浏览量: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9篇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篇1

今天,我又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是张乐平先生的漫画。

这本书描写了中国旧社会一个无爹无娘无名字的流浪儿,他是一个长着三根头发的小男孩,也许正是他的三根头发,他才有了个名子叫“三毛”。他眼睛又大又亮,不管春夏秋冬,都穿着一件又破又小的香港衫,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他是一个孤儿,经受了许许多多的磨难,但他却依然那么的自信,坚强,乐观,他还有着一颗善良、单纯、同情的心。

三毛骨瘦如柴,无论走到哪儿,别人都会向他投去怜悯的目光,他每天都流落街头。寒风呼呼的冬天,他被冻得瑟瑟发抖;烈日炎炎的夏天,他汗如雨下,却不知道去哪儿乘凉;暴风雨时,别人都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而三毛只能躲在别人的屋檐下避雨。他从没自暴自弃,他心里充满理想渴望有个温暖的家。他努力去赚钱打工养活自己,他去帮车夫推车赚钱,,推车还差点丢了性命,头被撞了个大包,好不容易推到桥上,车上无情的阔太太扔了一百元纸币给三毛,这张纸币在当时连半根油条都买不到。三毛没有办法,只好去找别的工作。为了生存,他跪在路边乞讨,总算要到了一点钱,这时,旁边又来了一个乞丐,他说要不到钱就投黄浦江自杀了。善良的三毛把自己辛苦要到的钱全部给了他,转眼那人换上长衫、礼帽,原来是个假乞丐,三毛上当了,这种情况己经发生好几次,他辛苦赚来的钱,都给骗走了,可他依然“知错不改”,还是老样子。

每次,看这本书,我都会不知不觉流下眼泪,我想如果在大街上我看到三毛一样的小孩,我会毫不犹豫,倾我所有的零花钱去帮助他们,爸爸告诉我,在我生活的城市里,在现在的社会中,如三毛一样的小孩有ZF在关心他们,新社会是不会再发生三毛流浪的故事,三毛所遭受的苦难已永远留在贫弱的旧中国,但三毛善良、坚强的心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篇2

当你同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的时候,你可曾想到在旧社会里的流浪儿是生活的?

在这个旧社会的缩影中,使人最心酸、最难过的是三毛。他从小失去了父母,谁也说不清他的父母在哪里?我想肯定是被旧社会逼死的,要不三毛怎么会无依无靠,孤苦伶仃,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呢?到了冬天,连富人家的狗都穿上了棉衣,而三毛只穿着一条用破麻袋缝起来的单裤,时常被寒风吹得缩在路边。是三毛傻吗?相反,他是一个非常可爱机灵的孩子,是那万恶的旧社会把他弄成这个样子的。看到这里,我真恨不得把旧社会打个稀巴烂!让三毛跳到我们这个光明的世界上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学习、玩耍……。其实三毛也是这样想的,甚至做梦都梦见自己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但是三毛这个愿望没有实现,如果在今天的社会,这个愿望一定能实现,而且比这更好。

看了这本画册,我恨旧社会,恨那些欺压人民的人,我同情三毛,也喜欢三毛。画里的三毛虽是一个人,但他是千万个流浪儿的代表。我想如果不是解放,我可能也在他们当中。我恨旧社会,我爱新社会,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要把我们的世界建设得更加光明,更加美好。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篇3

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白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白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白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白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白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篇4

这本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作者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通过主人公英子的双眼,观看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

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也是快乐的,因为我在童年时做了许多傻事,这些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妈妈喂我吃芝麻糊,当时我觉得这跟妈妈敷的海底泥面膜差不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舀起一大坨的芝麻糊就往脸上涂。结果,芝麻糊把脸都弄黑了,只剩下一双扑闪着的大眼睛是白色的,像一个烧焦的小人儿,惹得家里人都哄堂大笑。

还有一次,外婆买回来一些红辣椒,奶奶说小孩子不能吃,因为这些红辣椒很辣。我心想:红红的果子怎么会是辣的呢,苹果不也是红的吗?西瓜不也是红的吗?那为什么它们都那么甜?一定是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外婆不舍得给我吃,才故意骗我的。哼!小气鬼外婆!你不给我吃,我偏要吃!于是,趁外婆不注意时,偷偷跑到厨房里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辣椒拿起,塞到嘴里。“哇——”我眼泪和鼻涕都跑了出来,“哇”的一声哭了。“好辣,好辣!”我的嘴里像有一把火烤着,嘴都冒泡了。外婆赶过来给我敷冰块,这才没那么疼。从此,我再也不敢吃辣椒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篇5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是美国短篇小说家欧·亨利写的一个普通却内意深刻的故事。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圣诞节里发生在社会下层的小家庭中荒唐却感人的故事。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

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祖传的一块金表就算“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德拉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则可以“使那巴示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

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或许有人会认为,吉姆和德拉都很“傻”,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这个故事似乎显得荒诞而无意义。其实不然,这正是作家的构思匠心独运之处,通过故事里出现的有些夸张的偶然,让两位生活在困窘中的主人公显得有些捉襟见肘,而这个带有些悲剧情调的故事,让我们从一个角度感受到欧亨利为我们传达的苍凉中蕴含的温暖——关于“礼物”的价值。

吉姆和德拉,即使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可以变得微不足道。在圣诞节前夕,两个人还想着要为对方买一件礼物互赠,多么浪漫多么温馨。

即使这一份礼物似乎失去了使用的价值,它们却成了世间最珍贵的礼物,变成一份真挚的爱赠给了对方,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自然是聪明的礼物。故事的主人公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如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

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他们用自己美丽的心灵赠给对方的是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恰恰是世界上任何自认聪明或富有的人永远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我想,也许这正是小说的作者所要告诉人们的道理吧!"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篇7

看完《根鸟》这本书,我眼前依旧是那个在向西边奔跑的根鸟,依旧是那飞舞而零乱的长发,依旧是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就是这种青春飞舞,志气昂扬的感觉,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呀!

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所说的根鸟的志气与毅力,就是这中种阳刚的气质使我欣赏。记得曾有一句话:“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意思是说:“有志气的人不在年岁大小,无志气虚度终身。”根鸟就是从小就有一个梦,他为了梦而一直追求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的吗?正如我自己,小时候我虽有梦想,但整天朝三暮四,而且不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索性放弃繁琐的梦想,一直无悠无愁的生活,记得那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眼睛突然一亮,那是一年级第一天上学,我看见了老师,知道了什么是崇高的敬业精神,知道了老师的高尚。我决定做老师,我再没有朝三暮四,而是“奋力划浆”。看完《根鸟》,呼唤起心中久困的力量,加深了成长的大树的根。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心中的力量,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呼唤起这种力量时,心中很舒服,像梳顺的头发,像耕完的田地,像净化了的春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真是好极了,这应该是青春无束的感觉吧!

我建议大家都看一下《根鸟》这本书,因为里面包含着无限青春热血与阳刚气质。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篇8

这个暑假,我读了老舍先生的经典小说《骆驼祥子》。老舍先生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讲述的一个黄包车夫坎坷艰辛的大半生。

本书的主人公叫祥子,他来自乡间,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骨子里带着一股农民特有的质朴和固执。当他进城,并决定拉车时,他就已经从心底认准了这一行,努力工作挣钱;想要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凭着自己的努力,在三年之后,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了一辆只属于自己的车、成为了上等车夫。

但是好景不长,不多久,他的车就在兵荒马乱中失去,只牵回来三头骆驼。此时的他并没有灰心:更加努力的工作,攒钱买车。这次,上天似乎并不是十分眷顾他,他攒下的钱被一个侦探洗劫一空。为了自己的车,他与虎妞结了亲。不多久,命运再次捉弄了他:虎妞死在了难产中。连连受到生活打击的祥子,终于还是向命运低头了。他开始游戏生活;开始自甘堕落;彻底沦落为城市的垃圾。

通过祥子这大半生的经历,我明白了:命运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对生活的态度。祥子的一生就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证明,一开始,他辛苦工作,正视命运,命运便也回报他,让他如愿以偿得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后来,他自暴自弃,逃避命运;于是命运也不停地回敬他:让他愈加堕落。所以在生活中,不管命运给我们带来如何的磨难、挫折,我们都不能轻易向命运低头。试想一下:如果祥子在虎妞死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继续迎战生活,他一定可以再次靠自己劳动再拥有一辆车!我们也是一样,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就一定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篇9

红岩,顾名思义,就是红色的岩石,克谁曾想到,这岩石本身并不是红的,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了的。

《红岩》讲述了1948年—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革命与反革命在重庆展开的殊死斗争:挺进报,重庆大学罢课,沙坪书店,甫志高背叛,渣滓洞,白公馆,越狱……无论风吹雨打,地下党革命人士都是昂首挺胸,坚贞不屈,因为他们的心中,都有一句话:为了革命的成功,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地下党领导人与重庆特务头子之间斗智斗勇,可是,邪不胜正,特务们输了,输的惨不忍睹。虽然他们拿出了老虎凳,镪水池来恐吓革命人士,但没想到革命人士百折不挠,越勇,虽然他们用肮脏的伙食,紧缺的水源来折磨革命人士,但没想到革命人士是在卧薪尝胆,准备在那一刻绽放,虽然他们将江姐等人杀害了,但没想到革命人士接过了倒下的人的旗帜,将他们推翻。在余新江,齐晓轩,刘思扬,许云峰等人的带领越狱之下,在暗无天日的黑牢里的人们终于迎来了曙光—胜利的曙光。

《红岩》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让我明白,面对朋友,要像春天的东风一样温暖,面对学习,要像夏天的南风一样的热情,面对叛徒,要像秋天的西风一样毫不留情的解决掉,面对敌人,要像冬天的北风一样寒冷刺骨。也让我明白,什么东西都可以扔掉,但是良心和原则不能扔。

红岩上的鲜血早已消失不见,但是六十多年前那些革命烈士的精神,早就深深的烙印在每个人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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