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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读后感6篇

时间:2022-02-16 02:08:06 浏览量:

初二读后感6篇

初二读后感篇1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的小说《活着》,它讲述了一个叫徐福贵老人的一生,他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平实的叙述中,诉说着主人公的一生的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穷光蛋。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为了一家人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2

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如此荒唐,如此草菅人命,这是什么样的社会。而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是个偏头,却极好,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初二读后感篇2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初二读后感篇3

喜欢《活着》,始于封面,陷于作者,终于内容。读《活着》,不过三余月,但初读时便被余华的笔调所吸引,于《活着》他以近乎苍凉的笔调述说着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在苍凉中又不乏一丝温暖,我深陷于此,深陷于福贵。尤喜欢福贵在战场上,于春生所说:“如果能回去,一定要好好活着。”至今无法忘怀那一句话。

在余华笔下,福贵的一生是条酒满了盐的路,都说”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定会为你开扇窗”,可福贵是倒例外,他的一生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千帆过尽是苍凉,唯有一老牛相伴,一起走过那尘土飞扬的小道。

但福贵从未放弃过,也许于他人眼中,福贵是那场苦难中的幸存者,但于他自身,他应该是幸运者,因为他学会了承受苦难。这也是我热衷于此书的最大原因,读福贵让我获得新生。

五年级那年冬天,舅舅不幸因车祸离世,全家都悲痛万分。由于家庭原因,我自小便跟舅舅长大。2016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那年我失去了生命的光。他的离世,使我的世界一瞬间崩塌,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成绩直线下降,经常在午夜梦中惊醒,醒时才发已是泪流满面。我与世界脱节,想逃离却又走不了,无处可逃,无处可走。看着别人春节一家其乐融融,又是止不住的悲伤。尽管后来有所释怀,但心里是还有些伤痛。

直至遇见余华,遇见福贵,他教会了我如何承受苦难。于浩瀚的宇宙,我们不过一点微光,但我们的力量无比强大,这就如同成语“千钓一发”,让一根发丝去承担千金之重却仍然不断。我们要学会的使是如何承受苦难,即不反抗,不放弃,任凭时光淡化伤痕,这便是所谓佛教的释然,即福贵予我之财富。

感谢余华,感谢《活着》,让我明白:舅舅并未离去,他只是先到宇宙替我探路了罢。

初二读后感篇4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群高尚的人谈话;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良师益友结伴;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受益无穷。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水浒传》是中国第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长篇章回体小说,生动的描写了梁山好汉们从起义到兴盛再到最终失败的全过程,特别是通过写众多草莽英雄不同人生经历和反抗道路,鲜明地表现了“官民反”的主题。在作者的笔下,好汉们大都有着自己的辛酸史,他们是被逼无奈才铤而走险、“犯上作乱”的,这恰好印证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真理。小说还把英雄好汉们聚居的八百里梁山描绘成一个“八方共域、异姓一家”的理想社会。在这里,“相貌语言,东西南北虽各有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差”,不论是富豪将吏还是贫贱子弟,“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高低,表达了人们对平等与人人互爱的理想社会的向往。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美国女作家赛珍珠在将它翻译成英文的时候就定名为“四海之内皆兄弟”。

《水浒传》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有林冲、鲁智深、武松、吴用、李逵、宋江等人物最具神采。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无穷乐趣,还让我懂得了兄弟情谊的重要。

初二读后感篇5

“待人要谦逊,做事要严谨,遇事不逃避,戒骄戒躁”。“做人第一,其次才是做艺术家,再其次是做音乐家,最后是做钢琴家。”在《傅雷家书》中,傅雷对于傅聪的人格、道德教育都很严格。傅聪长大后去国外留学,傅雷却对自己的过分严厉感到自责。

《傅雷家书》那一封封的书信中,深沉而又伟大的父爱展现得淋漓尽致。傅聪也体会到了父母对他深厚的关爱。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又有几对父母能像傅雷朱梅馥那样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成长经历为例教育儿子,又有几个孩子能像傅聪那样幼时对父母言听计从?我们本就没有那样好的家庭教育,只能更加努力学习,丰富知识,充实自己。

亲情在教育、批评、赞赏中一一体现。面对父母的严厉批评,我们要么默不作声,要么严词拒绝。傅聪之所以能坦然接受批评,是因为傅雷与众不同的教育方法。我们的父母时常将我们与别人家的孩子比较,但他们意想不到的是我们总会因为这种批评而更加“讨厌”父母,与之对抗并产生隔阂。而傅雷则用和朋友商量的语气,赞赏的视角,激励代替批评,表扬代替斥责,心平气和地跟儿子交流,进而达到好的教育效果,使得傅聪对父亲给予的爱越来越容易接受,顺利完成学业且终有所成。

各位父母大人,你们都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给子女寄予厚望,作为晚辈的我们都能理解。问题是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孩子有时什么都听进去,这一道坎不好迈。大人们是否也应该向傅雷学学呢?批评要适度,不然不就伤了孩子的自尊心,好心不就办成了坏事?

不过,大多数的我们也不会因批评而放弃追梦的。

初二读后感篇6

其实,当我一开始看《傅雷家书》时,我甚至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大男人的文笔,特别是第一篇中傅聪的离别时的情景,看上去竟像是生离死别。但在这其中,我也发现,傅雷是一个让我震惊的父亲:他爱孩子,但不惯;他疼孩子,但不过。

他曾在书信中批评儿子太冲动,做出要去苏联进修钢琴的决定。他忍着腰痛,写下长信,理性而清晰地写下了波兰和苏联老师的比较,他说:“一个人要做一件事,事前必须考虑周详。尤其是想改弦易辙,丢开老路,换走新路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理智做一个天平,把老路和新路放在两个盘里很精密地称过。”细细读来,让人感觉,这好像是一位长者在细心而仔细地教导后辈为人处世的经验,告诉他如何从错误中吸取教训。

在这其中我又看到了一个谦虚而恭敬的父亲,他为儿子进行教导后,并没有直接命令儿子:你必须听我的!而是幽默地说:“假如你还不以为我顽固落伍,而愿意把我的意见加以考虑的话,那对我真是莫大的‘荣幸’了。”严肃而不失幽默,理性而不失温情。

也正是如此,我想起了我的父亲。也许是世间总是巧合不断,我与傅聪一样,常年与父亲相隔两地的。但每当相见时,他总会用他那双饱含深情的眼睛看向我,那双满是老茧的大手仅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用他的大拇指轻轻摩挲着……我似乎在他心里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

我父亲有一个恼人的“毛病”:老是给我打电话,没事也打,有事也打。常常是周五时,还没有到家,电话已经“叮铃铃”地响了好几次了。有时电话铃一响,奶奶看到那串137开头的熟悉号码,就会条件反射的叫我接电话。我老会想:是不是每个父亲都会像我父亲一样,在看到子女时,即使上一秒有再大的火气,下一秒也会立即调整好情绪,眼神温柔的看着孩子,亲切地说:“怎么了?”

在傅雷的书信中,我看见了我父亲的身影,想起那一记记的“温柔杀”那种父爱的伟大就油然而生了。

也许,父亲就是如此,总在孩子不注意时流露出那种伟大而深沉的爱。不知你是否注意到了那双在背后默默注视着你的温柔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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